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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政策(三)“创响吉林”扶持行动

发布日期:2024-04-30    作者:     来源: 外联部    点击:

实施“创响吉林”扶持行动,着力鼓励自主创业,打造支持创业的“催化剂”

1.对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运营1年带动就业3人以上的给予5万元创业补贴,运营3年以上的再给予5万元创业奖补。

2.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创业者,可申请个人最高30万元、合伙创业最高4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给予贴息。

3.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有关税额。

4.对毕业3年内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5.强化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站建设,按规定给予每个服务站10万元资金扶持。择优扶持一批青年人才创新创业团队,可给予最高50万元资金资助。

(校对:王一涵 审核:李美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