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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政策(十二)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实训中心入驻人员补助

发布日期:2026-07-02    作者:谢云超     来源: 外联部    点击:

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实训中心入驻人员补助

第一条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实训中心(以下简称“实训中心”),以帮助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创业为目标,为入驻毕业生提供“1131×N”服务、实践及实训等相应 的就业创业服务。

第二条补助范围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包括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外同等学历留学 人员),自2024年4月22日起,入驻本人户籍所在地实训中 心,且每日实训不少于6小时,每月不少于20个实训日。

第三条补助标准

每人每月1500元,享受补助最长24个月。实训中心入驻人员补助不得与通过就业补助资金发放的其他补贴同时享受。

第四条申报材料

1.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考勤记录表(加盖承训单位公章);

4.申请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第五条办理流程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到入驻的实训中心所在县(市) 区办理机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校对:张然 李佳佳 审核:李美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