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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助|关于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资助指南

发布日期:2025-09-05    作者:     来源:     点击:

2025年9月5日

资助指南

一、认定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

二、时间安排

1.个人申请:8月25日开始

2.学院认定及公示:8月25日—9月16日

3.材料报送:9月16日

4.学校公示:9月下旬

三、认定标准

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贫困状况分为三类:

①一类特困生:烈士子女、孤儿、双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子女或父母一方过世,另一方为残疾(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②二类特困生:父母一方过世、患有重大疾病或父母一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无经济来源或经济来源无保障的;

③三类贫困生: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民政部门规定最低生活保障线。

四、认定流程:

学生申请——班级小组评议(辅导员老师为组长,以家访、个别谈话、大数据分析、信函索证、民主评议等方式进行评议,评议小组成员大于等于班级人数10%)——学院审核——学院公示——材料报送——学校审核——学校公示

五、申请材料

1.《吉林工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登记表》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3.相关证明材料(如:孤儿证、低保证、残疾证、扶贫手册等)

(校对:王子乐 初审:孙殿春 复审:李美婧 终审:孙海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