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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征集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十周年系列典型案例”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10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组织开展征集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十周年系列典型案例”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教高厅〔2020〕1号)要求,展示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优秀成果、典型做法和成功经验,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决定启动项目“十周年系列典型案例”征集工作。专家组鼓励更多高校和企业深入探索产学合作新模式、研究产学合作新机制、拓展产学合作新领域,进一步扩大和提升项目影响力,使项目成果惠及更大范围,根据《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实施计划(2021—2024)》(教产专〔2021〕1号)要求,做好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十周年的宣传推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十周年系列典型案例”分为“十周年高校典型案例”、“十周年企业典型案例”和“十周年项目典型案例”三部分。我校教师可申报“十周年高校典型案例”和“十周年项目典型案例”。申报案例不限于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聚焦重点领域及“四新”建设,以产业需求为导向,突出产学合作的机制、模式、质量和内涵,理念先进、合作规范、成果显著、影响力大、辐射面广,具有示范意义及推广价值。

二、案例宣传方式

“十周年系列典型案例”经专家组组织遴选后,择优汇编入《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十周年系列典型案例集》上报教育部。同时收录在项目内刊《产学合作教育研究》中,并将通过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http://cxhz.hep.com.cn)、项目线上对接展示平台(http://www.chanxuehezuo.com)、项目专家组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宣传推广,在2024年项目对接会上进行表彰。

三、参加方式

历年参与项目立项并已完成结题验收的各类型项目均可申报(已入选历年优秀项目案例的项目可以重新整理材料申报)。有意向参与“十周年系列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教师,请于2024年7月24日将纸质版材料一式1份交至高等教育研究所相关人员,电子版材料及宣传素材等以“申报人+2024教育部产学项目十周年案例”为邮件主题发送至邮箱jlgsgjs@jlbtc.edu.cn

联系人:孟老师 吕老师

联系电话:82306575 13756262814